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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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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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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在中国办理各项商标申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
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业务服务内容:
1、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其在国内外办理商标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提出相应咨询意见;
2、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其在国内外办理各类与商标相关的申请,包括商标注册、商标续展、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异议、争议及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等事宜;
3、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注册商标海关备案;
4、接受当事人委托,协助办理商标侵权案件;
5、邀请国内外商标专家来津举办商标法律研讨会。


天津市金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即原天津贸促会商标代理部业务介绍


    天津市金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天津贸促会全资控股公司,其前身是天津贸促会商标代理部,成立于1985年。当时是天津唯一一家涉外商标代理机构。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商标代理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特别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人们的商标意识不断加强,我会的商标业务,尤其是涉外商标代理业务大幅度上升。我会培养了一批商标领域的专业人士,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在工作中与各个有关部门及国外同行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合作与交流。

一、商标代理业务服务内容
(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其在国内外办理商标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提出相应咨询意见;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其在国内外办理各类与商标相关的业务,包括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异议、争议及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等事宜;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注册商标海关备案;
(四)接受当事人委托,协助办理商标侵权案件;
(五)邀请国内外商标专家举办商标法律研讨会。

二、中国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基本途径及注意事项
海外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国际组织注册,第二种是单一国家注册。
(一) 国际组织注册
     国际组织注册主要包括:马德里、欧共体、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等四大体系。
(1)马德里体系
    中国企业可以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马德里成员国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协定缔约方成员国(53个)分别是: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越南、塞尔维亚、塞拉利昂、肯尼亚、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中国、不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塞浦路斯、纳米比亚、叙利亚、黑山
议定书缔约方(26个成员国)为:
    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冰岛、立陶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赞比亚、爱尔兰、韩国、美国、荷属安的列斯、欧盟、巴林、博茨瓦纳、阿曼、乌兹别克斯坦
1. 优势
A 体系成员众多,并不断扩大。工作语言包括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B 如果指定的国家越多,费用越低
主要费用包括基础注册费,指定国家费用和我国商标主管机关费用。
C节省时间
    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18个月没有收到议定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明该商标已在这些国家受到保护。
2 弊端
A 注册国家的局限性。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偏重于欧洲国家
B 必须以国内商标注册为基础。国内商标注册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该商标存在被他人在国外注册的风险。
C “中心打击”原则。如果注册之日起5年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
3.商标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
A申请人资格证明;
B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的通知书;  
C商标图样;
D声明要求优先权,应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以及原商标受理申请的国家主管机关出具的载明申请日期的证书及其译本。
E委托书。
4. 代理费用
A代理商标注册基本费用为 元,每增加一个国家加收 元;
B 代理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 基本费用 元,每增加一个国家加收 元;
C代理商标异议、争议案,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收取;
D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费根据案件标的决定。
(2) 欧共体体系
    欧共体体系主要包括下列27个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 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
1.优势
A 具有整体效力,即商标申请人注册一个共同体商标后,该商标在27个国家均受保护
B 不需要基础注册
C如果一切顺利,商标可在一年内获得注册。
2. 弊端
A 对商标显著性要求非常高,27个成员国中只要一国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驳回。
B因解决异议时间较长,并且在27个国家中均无异议情况很少见,因此共同体商标申请往往在很长时间内不能获得注册。
3. 商标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
A 申请人资格证明;
B 授权委托书;
C 商标图样;
D 声明要求优先权,应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以及原商标受理申请的国家主管机关出具的载明申请日期的证书及其译本。
4. 代理费用
A代理商标注册基本费用为 元,
B 代理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 代理费用 元;
C代理商标异议、争议案,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收取;
D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费根据案件标的决定。
(3)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该组织共有16个国家,包括: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扎德、刚果、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 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等。
1. 注册申请统一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提起,一经注册在以上国家统一获得保护。
2. 一般我部代理的企业在非洲的注册,以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及南非和尼日利亚国家的单独注册为主。
3. 商标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
A申请书;
B委托书;
C商标图样;
D申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需提供原商标在本国提出申请的副本及载明受理日期的证明。
4. 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与欧共体体系相同。
(4) 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
    该组织共有6个成员国,包括:马拉维,津巴布韦、坦桑尼亚、莱索托、斯威士兰和乌干达等。
1. 可以指定全部6个国家,也可以任意选取其中某些国家注册。
2. 商标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及代理费用与欧共体体系相同。
(二)单一国家注册
    基于商标保护的地域性特点,要使商标在外国受到保护,必须在要求保护的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取得注册商标。在商品输出目的地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企业申请逐一国家注册,需按注册国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并按照不同国家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
(1)优势
    单一国家注册灵活,原则上和是否在国内注册无关
(2) 弊端
    对申请的文件要求不一,费用在各个国家存在较大差异。
(3) 商标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资格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商标图样;
4.申明要求优先权,应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
(4) 代理费用
1. 代理商标注册 元,
2. 代理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 元;
3.代理商标异议、争议案,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收取;
4.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费根据案件标的决定。
(5)在选择商标时一定要注意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的法律规定及其风俗习惯

三、境外企业在中国办理各项商标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一)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商标、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任何与他人的商标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
(二) 商标申请人应提供材料:
  (1)申请人资格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3) 申请书;
(4) 商标图样;
(5)声明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做出明确说明,并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 原商标初次提出申请的副本;
(6)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三)代理费用
(1)代理商标注册 元,
(2)代理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 元;
(3)代理商标异议、争议案,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收取;
(4)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费根据案件标的决定

四、国内商标申请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1) 申请注册企业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章;
(2) 申请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提供商标图样黑白稿8份,图样不大于10cm x 10cm、不小于5cm x 5cm(亦可委托设计);
  (二)商标变更,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1)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原件一份;
(3) 因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而使注册人名义改变的,也应办理变更多注册名义手续。但不需要交送变更证明,只要在申请时加以说明即可;
(4) 申请人委托书。
(三)商标转让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1) 转让人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2) 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委托书。
(四)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1) 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
(2) 被许可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 委托书。
(五) 代理费用
(1) 代理商标注册, 元
(2) 代理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 元;
(3) 代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元
(4) 代理商标异议、争议案,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收取;
(5) 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费根据案件标的决定。

五、工作流程
(一)免费咨询,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提出企业商标注册策略;
(二)接受委托,审核材料;
(三)收取代理费及预收指定国家费用;
(四)处理文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相关信息反馈;
(五)代收文件;
(六)交付相关证件正本,结清费用;
(七)代理案件文件存档;
(八)续期提示。

法律事务部(贸易中心)部长电话:022-23317860

商标代理业务电话: 022-23317608 23301338 2339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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