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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证认证业务
出证认证业务主要指签发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认证对外贸易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人力不可抗具证明书;代办申请领事认证等。
(一)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
1、原产地证明书签发程序:

2、备案应提交的文件和要求:
A)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自营进出口批准证书或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填妥并留有公司印章的《注册登记表》;
D)申领员1寸照片2张;
E)出证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出证部门将根据企业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视情况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3、签发上述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A)申领员证;
B)打印好的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原产地证明书一套,与该证书相对应的商业发票一份;
C)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二)申请办理对外贸易单据认证
1、对外贸易单据认证范围:
不含限制性条款、承诺性条款等无异议的商业发票、货物装箱单、提单、各类运输证
明(船公司证明、船籍证明、运费发票证明)等。
2、认证对外贸易单据需要提供的材料:
A)填写《单据认证申请表》;
B)认证商业发票需提供信用证、出口合同;
C)认证其他单据需提供相应佐证。
(三)申请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
1、国际商事证明书的认证范围:
A)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如售货确认书、承包合同、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等;
B)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公司简介等;
C)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
D)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
E)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农药注册证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卫生许可证书、检验证明、自由销售证明、纺织品许可证书等;
F)非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
G)资信证明,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公司损益表等;
H)业务函电;
I)各类声明;
J)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
K)其他需要出具证明书的文书、单证;
L)天津市贸促分会证明下列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实:
(1)不可抗力事件;
(2)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
2、国际商事证明书认证程序:

3、申请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A)单位介绍信或申请函;
B)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
C)企业、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或其他组织有效的登记证明影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影印件; 如果经常性申请办理,可在出证认证处进行长期备案,只需在每年营业执照年检时进行登记即可;
D)申办文件上印章印模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手签字样;
E)如申办文书由非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该签署人的手签字样;
F)如果需要证明文书、单证的影印件、副本、节本与原件相符的,应提供文书、单证的原件,申请人还需提交保证证明,说明企业获证渠道及有关情况,并担保文件正本的 真实性;
G)如果需要证明文书、单证的外文译本与中文本一致时,外文译本一般要由专门的翻译公司翻译,如果是由公司自行翻译,则需要具有中级职称的翻译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H)出证认证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文书和佐证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合法;文面清洁,字迹不得有毁改或涂改之处。经出证认证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出证,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可以出具中英文、中西文、中法文、中意文等各种对照文本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代办领事认证
申请代办领事认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
1、填写《代办领事认证申请表》;
2、提供需要认证的外贸单据或文件及复印件一份(使馆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其要求提供);
3、由天津市贸促分会根据规定审查并填写代办表,送交外交部,然后由外交部统一交由目的地国家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认证。
法律事务部(贸易中心)部长电话:022-23317860
出证认证、ATA业务电话: 022-23110372 23398318 23307911
法律事务部传真: 022-23317608 23134495 23317860 23307911
电子邮箱:ccpitlaw@sina.com atatianji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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